化学鉴定 / 材料准备

保留对象。准备数据。

初步审阅始于说明和文件。实物样本移交条件另行确定。

首次咨询所需

  • 情形说明及需要查明的事项。
  • 材料名称、用途及批次信息。
  • 整体、标签、包装及变化部位照片。
  • 质量证明、规格书、使用说明及现有检测报告。
  • 已保留样本及其保管信息。

实物样本移交之前

先商定对象和检验方案,随后确定取样、数量、容器、交付、是否允许消耗,以及残余的保存和返还。未作此类协商前,不应发送样本。

如需评审

  • 完整鉴定意见及全部附件。
  • 列明所提问题的文件或任务书。
  • 现有实验室检测报告及样本信息。
  • 需要核查的结论清单。
下载材料清单 ↓